初级会计师:中国的会计师制度,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。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。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: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;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、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、制度;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。
一年一次,每年11月份报名,每年5月中旬考试。
高中及以上学历。
无纸化机考。
《初级会计实务》 《经济法基础》。
单科100分制,60分及格通过,一年内一次性通过两科。
协助会计师做好相应的财务类工作。
薪资待遇在2000——4000之间。